農藥廠廢氣排放監測
1 農藥廠有組織廢氣排放監測點位、指標及頻次
1.1 各生產工序有組織廢氣排放監測點位、指標及最低監測頻次按照表1執行。?
1.2 對于多個污染源或生產設備共用一個排氣筒的,監測點位可布設在共用排氣筒上,監測指標應涵蓋所對應的污染源或生產設備的監測指標,最低監測頻次按照嚴格的執行。
表1 農藥廠廢氣排放監測點位、指標及最低監測頻次
生產工序 | 監測點位 | 監測指標 | 監測頻次 |
原輔料儲存 | 罐區排氣筒等 | 揮發性有機物 a | 季度 |
特征污染物 b | 年 | ||
備料投料、化學合成、提純分離、溶劑回收、車間通風系統、車間內無組織廢氣收集等生產工藝過程 |
燃燒法廢氣處理設施排氣筒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 | 自動監測 |
二噁英類 | 年 | ||
非燃燒法廢氣處理設施排氣筒 | 二氧化硫 c、氮氧化物 d、顆粒物 | 自動監測 | |
燃燒法和非燃燒法廢氣處理設施排氣筒 | 揮發性有機物 a | 月 | |
特征污染物 b | 半年 | ||
生物發酵 |
燃燒法廢氣處理設施排氣筒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 | 自動監測 |
二噁英類 | 年 | ||
非燃燒法廢氣處理設施排氣筒 | 二氧化硫 c、氮氧化物 d、顆粒物 | 自動監測 | |
燃燒法和非燃燒法廢氣處理設施排氣筒 | 揮發性有機物 a | 月 | |
臭氣濃度、特征污染物 b | 半年 | ||
制劑加工 | 干燥設備、粉碎機、烘干機、包裝機等排氣筒 e | 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 b | 季度 |
廢水處理設施、危廢暫存場所 |
排氣筒 | 揮發性有機物 a | 季度 |
臭氣濃度、特征污染物 b | 年 | ||
危險廢物焚燒爐 |
排氣筒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爐膛溫度 | 自動監測 |
煙氣黑度、一氧化碳、氯化氫、氟化氫、汞及其化合物、鎘及其化合物、(砷、鎳及其化合物)、鉛及其化合物、(銻、鉻、錫、銅、錳及其化合 物) |
月 | ||
二噁英類 | 年 | ||
注 1:廢氣監測須按照相應監測分析方法、技術規范同步監測煙氣參數。 注 2:表中所列監測指標,設區的市級及以上環保主管部門明確要求安裝自動監測設備的,須采取自動監測。 注 3:未發布國家污染物監測方法標準的污染物監測指標,待國家監測方法標準發布后實施。 a 本標準使用非甲烷總烴作為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綜合控制指標,待農藥制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發布后,從其規定。 b 見GB 16297、GB 14554 所列污染物,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其批復等相關環境管理規定,確定具體的監測指標,待農藥制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發布后,從其規定。 c 適用于排放二氧化硫的生產工藝。 d 適用于排放氮氧化物的生產工藝。 e 涉及特征污染物的參照罐區排氣筒特征污染物確定原則及監測頻次執行。 |
2 農藥廠無組織廢氣排放監測點位、指標及頻次
無組織廢氣排放監測點位、指標及最低監測頻次按照表2執行。
表2 農藥廠無組織廢氣排放監測點位、指標及最低監測頻次
監測點位 | 監測指標 | 監測頻次 |
廠界 | 顆粒物、臭氣濃度、揮發性有機物 a、特征污染物 b a 本標準使用非甲烷總烴作為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綜合控制指標,待農藥制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發布后,從其規定。 b 見GB 16297、GB 14554 所列污染物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其批復等相關環境管理規定,確定具體的監測指標,待農藥制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發布后,從其規定。 |
半年 |
農藥廠廢氣排放監測機構
廣東華科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SCT)是經國家認可委認可,具有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資質和計量認證CMA資質,已獲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認可,為客戶提供一站式檢測服務及綠色解決方案的綜合性第三方檢測公司,專業提供農藥廠廢氣排放監測服務,出具農藥廠廢氣排放監測報告(CMA報告)滿足環保部門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