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皮革含氮量和“皮質”的方法-滴定法,適用于用各種鞣制方法制成的各種類型的皮革。
從含氮量來測定“皮質”是根據司古達(S chrode)和派司勒(Passler)所獲得的結果,即:無油脂和灰分的各種動物皮的干物質,其含氮量略有不同,但某些動物的含氮最實際上是個常數。
本標準等效采用國際標準ISO 5397-1984《皮革-含氮量和“皮質”的測定-滴定法》。
注:其他含氮物質(如.某些固定劑合成鞣劑,陽離子加脂劑和染料)會使“皮質”的數值失真。如有這些材料存在,就不可能獲得準確的“皮質”量。
1 定義
皮質:是由含氮最乘以因數5.62計算而得。
2 原理
用凱氏定氮法消解一部分樣品。用普通的方法將游離氨蒸出。用硫酸或鹽酸滴定氮的含量。
3 試劑
在分析過程中所用的試劑是指分析純試劑,所用的水應是蒸餾水或與蒸餾水同等純度的水。
3.1 發煙硫酸:7% (m/m)的游離SO3或98% (m/m)的硫酸。
3.2 催化劑混合物
凡能較大地縮短消解時間的任何合適的催化劑混合物都可使用。下列所示的就是這些催化劑混合物。
a. 100mg無水硫酸銅、6~8g無水硫酸鉀。
b. 10g硒、25g無水硫酸銅、350g無水硫酸鉀。
催化劑原材料的制備(最好用球磨混合),使用時催化劑與試樣重最之比約為5g:3g。
3.3 硼酸:無硼酸鹽的飽和水溶液,如果可能加入合適的指示劑,例如,在1L中可加人下列混合指示劑溶液2ml:在95%乙醇中,加入0.06%甲基紅和0.04%次甲基藍。
3.4 氫氧化鈉:35%溶液。
3.5 0.5N硫酸標準溶液或0.5N鹽酸標準溶液。
3.6 酚酞:1%乙醇溶液(乙醇:水=1:100)。
4 儀器
試驗室一般儀器和特殊儀器。
4.1 凱氏燒瓶:230 ~300ml。
更多標準內容點擊以下鏈接獲取標準全文: